陕西省“三侨考生”认证工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凡具有“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陕的子女)身份的学生,可申请“三侨考生”认证。

二、申请及时限

申请人持《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所在学校出具的考生证明及相关申报材料,在每年41日至530日之内,向所在设区市政府侨办提出办理“三侨考生”认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需提交《归侨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中学关于学生身份的证明。未办理归侨证的,需提交能显示归侨身份的原始档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证明归侨子女考生与归侨关系的,应提供归侨所在单位(县、处级)人事部门出具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2、华侨在陕的子女:除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中学关于学生身份的证明外,还需提供华侨本人所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住在国合法居留权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原件、华侨在陕子女在国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上年度办理过“三侨考生”认证的复读生,提交上年度省侨办审批过的《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复印件及本年度学校所开证明。

四、受理审核

设区市政府侨办负责受理审核“三侨考生”认证申请。受理后应对申请人的“三侨”身份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负责审批“三侨考生”认证申请。侨政处指定专人办理。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由省侨办在考生所持本年度《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六、备案公示

考生将《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上交学校。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侨政处编号、备案。

“三侨考生”经全省汇总后由省教育厅在网上公示,使其依法享受有关照顾。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侨务工作处(七处)

2019年211

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29)6390-6055

办公地点: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侨务工作处(七处)

        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省委西院一号楼759

相关材料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zgsxswtzb.gov.cn/upload/70f6e4e6b2ce227bd22235469936300f.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