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致公党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优秀成果: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全面推动我省共同富裕

2024-11-14 10:27

《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全面推动我省共同富裕》被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选为书面交流材料。撰写人为致公党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总支副主委、致公党陕西省委会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西安财经大学副教授李勃昕。

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做出重要论述,“我们要高度重视,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和具体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脱贫攻坚和共同富裕方面成效显著,全省居民整体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但同时也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等现实问题。为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全面推动我省共同富裕,提出以下建议:

(一)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务工技能培训,依据不同群体特点,分类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兴业态培训、创业培训等,提高农村居民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其次,拓宽农村居民务工就业渠道,支持农村劳动力到种养大户、农村居民合作社务工增收,鼓励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产业项目主体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村居民就业机会。最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切实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

(二)扩大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来源。首先,全面提升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模式。其次,加快发展农村新业态,充分挖掘本土资源,通过特色建筑、饮食、手工艺品、非遗文化等凸显自身优势,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经济,通过各网络销售环节带动农村居民增收。最后,建立精准帮扶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以投入资金或技术等方式与相对贫困地区结成帮扶关系,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各类“帮扶共同体”深入山区、农村等欠发达地区,以产业开发、项目合作等方式拓宽农村地区经营性收入来源。

(三)缩小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倍差。首先,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同权同价”和农地“增值归农”,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其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富农机制,适度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标准,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流转机制。健全政策支持体系,鼓励打破地域界限实现共同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最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发展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创办种植、旅游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有偿服务或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村居民集体收入。

(四)保障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首先,科学设计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制度,合理设置返贫预警线,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预警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其次,深化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标准,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改革。再次,鼓励企业先富群体参与慈善捐赠事业,激活第三次分配作用,培育社会共富的慈善氛围。最后,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地区的统筹发展、生态补偿等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农村居民创业就业条件,让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有所盼、工作有所得、幸福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