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致公党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优秀成果: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10-28 14:34

《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被省政协“加快推进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协商会选为书面交流材料。撰写人为致公党陕西省委会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李勃昕,副主任李燕呼延博田喻单也靖斌。

全文如下: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将创新成果转化作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点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创新成果转化。2023年,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120.76亿元,同比增长34.95%;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18万家,同比增长37%;评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7534家,全年有效期内高新企业数量1.61万家,同比增长33%;科研人员成立成果转化企业1051家;全省新增A股上市科技企业7家,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企业居西部前列。

然而,调研发现,我省创新成果转化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从创新成果到新质生产力依然存在诸多转化瓶颈,包括科技工作者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对相关激励政策理解不到位,缺乏跨部门协调机制和相应的资金保障;同时,一些被调查对象反映,创新成果转化与本职工作存在职能冲突,创新成果转化与市场化应用之间缺乏衔接。对此,提出优化我省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科技工作者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激励。加大对科技工作者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设立创新成果转化基金、落实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等,激发科技工作者与企业探索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性。建立更为合理的创新评价机制,重视创新成果的转化效果,而非单纯追求论文发表数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创新成果转化。

(二)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创新成果转化中的平台支撑作用。我省科教资源丰富,一方面,要依托创新能力突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聚焦未来产业需求,引进高水平创新主体、行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联合组建开放性、市场化运作的创新成果转化体系,鼓励引导科技工作者大胆创新,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另一方面,以高校和科研院为支撑平台,落实相关激励政策,让科技工作者愿意投身创新成果转化,享受政策扶持。

(三)围绕新质生产力打造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将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动能贯穿于创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包括基础研发项目筛选、技术研发项目培育、技术转化企业孵化和科技投融资管理等,直至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嵌入新质生产力。同时,优化我省创新生态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等,为创新成果转化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保障。

(四)提升科技工作者创新成果转化的管理水平。用人单位要制定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职务专利转化的容错纠错机制,允许科技工作者将创新成果从所在单位以授权或转让的方式引入创新转化企业,放大创新成果转化空间。要敢于打破固有的收益分配机制,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赋予科技工作者更多的收益分配权,鼓励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业,以成果转化实现自我价值。

(五)引导科技工作者探索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鼓励科技工作者走向市场、走进企业,通过市场化机制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借助专利授权、专利转让或专利交叉许可等工具,将知识产权成果嵌入创新价值链,赋能新质生产力。同时,加强对我省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培训,推动专利的市场化应用,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六)发挥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中介作用。高校与科研院所等创新平台要积极引入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技术支持、市场分析、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对创新成果项目转化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评估,做好创新成果和市场化之间的衔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创新成果转化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定期反馈和改进,不断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创新成果转化效率。